七旬父涉勒斃患精神病女兒 陪審團一致裁定謀殺無罪、誤殺罪成押後判刑

七旬父涉勒斃患精神病女兒 陪審團一致裁定謀殺無罪、誤殺罪成押後判刑

七旬父涉勒斃患精神病女兒 陪審團一致裁定謀殺無罪、誤殺罪成押後判刑七旬父涉勒斃患精神病女兒 陪審團一致裁定謀殺無罪、誤殺罪成押後判刑

控方不接納被告認誤殺

被告陳桂生(案發時 70 歲,保安),被控一項謀殺罪,指他於 2022 年 3 月 7 日,在香港謀殺陳杏詩(終年 32 歲)。早前庭上透露,被告欲承認誤殺罪,但不獲控方接納。

控方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鄭凱聰及高級檢控官李思賢代表;辯方由大律師 Michael Arthur 代表;案件由法官胡雅文及 3 男 4 女陪審團共同審理。

被告錄影會面:頂唔順好大壓力

據控方早前庭上提及,死者證實患強迫症、學習障礙、躁鬱症及亞氏保加症等。被告被捕後的錄影會面提到,案發當晚,他凌晨 1 時多起床如廁,女兒阻止他,之後又質疑他沒有沖廁,以雨傘打他。被告稱,當時向女兒說「你唔好打我啦」、「我瞓覺,你唔好搞我啦」,女兒責罵他逾 1 小時、約 3 時返回房間。

約 1 小時後,被告進入女兒房間,壓著對方身體,「用手摙住條頸」,女兒醒來稱「我唔敢啦」,過程中咬他手指和大腿反抗,歷時約 10 分鐘,「佢唔郁就放手」。至清晨 6 時,被告致電前妻稱「我殺死咗阿詩」後報警。

被告稱,女兒由 2021 年底開始打擾他睡覺,「忍無可忍」,又指「忍咗幾年,鬧我、打我……積積埋埋幾年」,「再係咁會精神分裂,要搞掂佢、即係要摙死佢,因為我都頂唔順,好大壓力,佢夜晚唔瞓、日頭瞓,搞唔掂。」

被告妻女供稱被告忍耐死者

被告妻子之前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,指三人同住一室「係困難」,曾看過被告和女兒「鬥打」,但她也會跟女兒「打交」,又形容被告比自己更能容忍。她指,曾向房屋署提出與死者分戶惟被拒,亦曾向家庭服務中心求助,但輪候 4 年,女兒仍不獲分配宿舍。

被告次女則以辯方證人身分作供,指死者在 2015 年後精神狀態轉差,在家中大吵大鬧,「通常爸爸都忍耐」,她則「忍受唔到」,3 年後搬走。她指,死者曾把剪刀擲向正在睡覺的母親,又阻止被告回家,使被告躲在後樓梯。

專家證人同意死者行為致被告「越線」

專家證人、精神科專科醫生譚務成供稱,案發時被告患適應障礙症,指他承受很多壓力,例如新冠疫情、不得不與前妻一起生活,及女兒的身體虐待,但仍能工作甚至社交,屬中度適應障礙。

譚在辯方提問下指,政府防疫措施打亂被告工作、生活方式,這讓他感到焦慮不安,亦增加與女兒在家相處時間,使他遭受更多家庭衝突和虐待。譚又形容,「你可以說他非常不幸,有這樣一個女兒」。

他指,每人都有一條「紅線」,如果越過這條線,他們就無法再堅持下去。辯方曾問及,譚是否指,死者對被告的行為,即以傘打他、及其暴躁的脾氣,會導致被告「越線」。譚同意,解釋「我只能說事後看來,這似乎是原因」。

案件編號:HCCC267/20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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